为规范大鹏新区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圳市大鹏新区近日出台《2014年度大鹏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关于2014年大鹏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是规范大鹏新区政府集中采购流程。对包括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编报、采购方式选择、采购计划执行、采购合同备案、采购款项支付以及采购项目结转在内的政府集中采购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详尽阐述,确保简单易懂,采购单位清晰明了,提高政府效率。二是规范大鹏新区非公开招标采购。明确了非公开招标的适用情形、审核前公示制度,公开招标转非公开招标的条件、程序及要求等,加强非公开招标采购的监管。三是规范资格招标。对资格招标项目予以细化,明确了资格招标项目需报财政部门审批、计划编报和下达、采购组织实施、中标通知书需列明事项以及后续管理要求等;四是规范长期服务项目招标。明确长期服务项目适用范围、招标项目服务期限、延续合同的情形等,强调所有长期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开展年度履约评价,以杜绝“招短续长”的情形,规范管理;五是规范进口产品招标。对进口产品尤其是进口医疗设备采购提出要求,实行审核前公示制度,进口医疗设备要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质量作为综合评标因素,以合同形式约定,防止“被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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