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下午,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召开2014年财政工作会议,对落实宝安区2014年“双年”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并对宝安区财政局2014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会议由翁保荣副局长主持,宝安区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2013年是宝安区财政局的“制度规范年”,宝安区财政局单独或牵头联合宝安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修订了涵盖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审批拨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36项。为切实发挥2013年制定的各项制度的规范作用,进一步推进阳光财政、规范财政建设,宝安区财政局将2014年确定为宝安区财政系统的“制度落实年”,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核批、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全面提高财政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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