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初中年722元、小学年532元统一提高到4000元,分别提高3278元和3240元,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共同承担。目前,香格里拉县财政局已将上级下达的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71310元拨付到教育局,并督促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实际特殊学生按标准进行分配,确保此项资金及时到位,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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