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监督方式。采取财政独立审计、联合部门审计、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多种审计方式,提升财政监督合力。二是改进监督模式。改变以往只注重资金拨付和账务审计的监督检查模式,把监督重点向项目内容和实物核查方面转移,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突出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对涉及民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必须做到跟踪检查,让有限的财政资金真正落到实处。2014年重点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廉租住房、惠农资金等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强化财政内部监督。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强化业务股室工作职责,优化业务流程,确保内部制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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