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宝鸡市按照中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截止8月底,共完成服务类项目采购128 宗,采购预算金额 3029 万元,节资率10.42 %,取得了良好效果。一、完善采购目录,拓展服务项目。年初制定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时,在充分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准确把握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明确把法律咨询、公益宣传等社会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监理、合同能源管理等行业管理服务,以及资产评估、财务咨询、工程决算、公产拍卖等中介技术服务,纳入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服务类项目,引导采购人自觉增强服务类项目的依法采购意识。二是把握服务特性,提高采购绩效。服务特别是公共服务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大多具有无形、成本不确定、周期长、专业性强等特点。为此,我市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坚持把实现采购需求、提高采购效果放在*9位,灵活选择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力求实现“物有所值”。对于日常发生频繁且采购金额较小的项目,实行定点采购,或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对于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甚至不能确定详细需求的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于专业性强、成果要求高,只能从有限范围内供应商获得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逐渐摸索出了在组织形式上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在采购方式上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采购路子。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