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宝鸡市市级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自2014年7月21日起,覆盖预算执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动态监控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动态监控系统为平台,对财政资金支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支付环节反映出的信息,通过电话查询方式、调阅材料、约谈走访、实地核查等形式进行判断、核实,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从而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使用风险,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支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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