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市场价格,落实淮南市政府《关于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建立市级储备肉制度的通知》,切实将价调基金用好用实,2014年11月6日,市商务、农业、物价、财政等部门对承担2014年度市级生猪储备任务的6家企业进行了联合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