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淮发〔2014〕22号)下发后,市财政局党组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于10月中旬出台了《中共淮南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办法》。“两个责任”分清之后,为了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和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市财政局党组近日又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实施办法》。《办法》从总体要求、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协调机制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办法》对市财政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明确了责任,同时局党组设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确保按照“常、细、长”要求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