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我市2012年、2013年招聘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转岗为基层特定岗位工作。本次转岗采取个人申请、考核评价、签订合同方式。转岗人员首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原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转岗后,各区县从11份起及时调整其工资报酬,转岗人员月均工资不低于1800元。用人单位为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