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
市属各企业、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宣传贯彻企业会计信息化改革政策,普及会计信息化相关知识,提升会计科学化工作水平,财政部决定举办全国企业信息化知识竞赛,现将《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财会〔2015〕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组织和动员相关管理人员积极参赛,借助会计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单位管控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各单位要通过此次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会计信息化政策,普及相关知识,进一步规范单位经营管理行为。
  三、参赛的会计人员可按要求申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具体登陆北京财政网站(www.bjcz.gov.cn)的“会计业务”板块,点击“个人继续教育申请”,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手续,完善会计从业人员的个人继续教育信息记录。
  举办此次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旨在宣传贯彻《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并在全社会普及企业会计信息化相关知识,提升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水平。本次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注册答题时间自2015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截止。参赛人员请访问竞赛网站(http://kjxxh.gaodun.com,或关注中国会计报社微信公众号(Accounting-News)。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