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预决算公开有关工作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的预决算公开有关要求,北京市积极推动区县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3月20日,16个区县已全面完成预算公开工作,提前一年达到了中央工作要求。
  文章来源:北京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