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厅管理,提高办税效率,进一步畅通税企沟通,根据市局《关于启用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办理服务的通知》(沪国税发〔2014〕7号)的要求,我局已于2014年5月1日起启动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的办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浦东新区纳税人可以通过上海税务网站(http://www.tax.sh.gov.cn/bsdt/login.jsp)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使用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服务。(具体登陆操作方法见附件)
 
  二、目前网上办税服务厅已开通的网上受理涉税事项包括8项涉税事项:       开具外出经营证明
  迁移注销场地核查
  普通发票核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清单申报
  出口企业退(免)税资格认定
  汇总纳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分摊比例备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级别调整
 
  三、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使用身份认证证书(CA证书)或法人一证通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使用不在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书进行的电子签名不具备法律效力。如需更新CA证书,请到数据证书颁发机构授权的受理点更新数字证书,确保证书的有效性,详见法人一证通网站(http://www.shyzt.org),并请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密码。
 
  四、纳税人在网上申请办理涉税事项后,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取得电子文书。
 
  五、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期限办理纳税人申请的事项,对于不予受理的,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六、对纳税人涉税事项网上办理过程中报送的涉税信息,我们将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纳税人保密。
 
  随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市局将推出更多网上办税项目,以进一步丰富网上办税服务内容,提高办税效率和便捷性。请您随时关注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相关通知公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