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岛是我国第三大岛,是上海地区*9个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一直以来,坚持“生态岛”的发展定位。2014年3月10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把崇明生态岛建设作为典型案例,编入其绿色经济教材。
  近年来,崇明县税务局紧密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聚焦地方经济特点,对接崇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将上级的要求结合崇明实际来开展、来落实,将地方的要求结合税收工作规定来促进、来发挥,将新形势新任务结合税收工作现状来谋划、来推进,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崇明生态岛建设。
  积极落实惠农政策,扶持生态农业发展。2013年,全县248户企业享受农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额1.05亿元,其中农业专业合作社165户减免企业所得税4618万元;15户企业申报蔬菜流通环节免税销售额1.81亿元,9户企业申报鲜活肉蛋流通环节免税销售额1060万元。今年1-6月,19户企业享受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共申报免税销售额1.19亿元;13户企业享受鲜活肉蛋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共申报免税销售额383万元。在税收惠农政策的影响下,2013年,全县蔬菜及特色经济作物播种面积56.3万亩次,总产量113.5万吨,鲜蛋产量7800吨,鲜奶总产量2.7万吨,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61.0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全县农业生展稳步发展。
  “国家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了很大支持,去年我们公司销售额达到6500万元,税收基本都免了。”在崇明县税务局组织的税企座谈会上,上海瑞华实业公司总经理蔡国华兴奋不已。作为生态果蔬种植的农业大户,瑞华实业既是崇明县生态岛建设的“排头兵”,更是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受益人”。2008年至今,公司充分运用农业免税政策,加快农业生产投入,扩大企业发展规模,做强现代生态农业发展。葡萄、黄桃培育成为上海市名牌产品,2013年企业被评为农业产业化上海市重点龙头企业,企业利润从2011年的310万元,2012年的550万元到2013年的970万元。企业在创利的同时,回馈社会,带动周边农户创收,每年增加季节岗位50个。
  深入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生态旅游发展。2012年,县税务局在上海东平国家森林公园举行“生态旅游与税收”特色宣传活动,结合崇明推进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的实际情况,以提升崇明旅游服务能级,促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为重点,深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集中宣传相关税收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风险点,以实际行动推进生态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近年来,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科普基地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岛内多家旅游企业享受税收退还。2011至2012年度,崇明县4户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企业共享受营业税退还145万。2013至2014年度,新增3户符合优惠条件的旅游企业。税收优惠促使岛内生态旅游业蓬勃发展,以森林公园、西沙湿地、明珠湖为代表的旅游景点游客总量持续上涨,带动周边住宿、农家乐同步发展,有效促进当地居民就业。2013年,全县共接待游客43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8%;实现营业收入6.3亿元,比上年增长0.2%。
  对税务部门为崇明生态岛建设做出的努力,崇明县委县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马乐声县长指出:近年来,崇明县财力稳步增长,经济、社会、民生都取得了长足发展,2013年,全县GDP总量为252.3亿元,比上年增长6.8%,高于年度计划0.8个百分点,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税务干部的辛勤付出是分不开的。面对崇明地域面积大、税源分布广的实际情况,县税务局以完备的制度、得力的措施方法,在创新管理、服务企业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以服务大局和服务税户的意识,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促进了崇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崇明生态岛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文章来源:上海地方税务局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