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部门落实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
  201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是税务机关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重大举措。上海税务部门及时展开了专题学习讨论,全系统上下形成了两点共识:税务机关通过向社会公布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一方面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利于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税法的遵从度,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经济和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的诚信纳税氛围;另一方面也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有利于促进税务机关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推动税务机关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2014年上半年,上海税务部门借助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已曝光典型违法案例10件,涵盖电子商务、出口、医疗卫生机构、宾馆、货运货代等多个行业,查补税收收入超亿元,营造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上海税务部门还向税务总局上报了12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9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虚开金额超过9.5亿元,3起偷税案件共计偷逃税款约1.35亿元。特别是上海龙祥电脑有限公司利用CPU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税务总局对外公布,引起社会较大反响,起到了良好的震慑违法犯罪作用。
  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稽查处处长陆友清表示,上海税务部门将按照违法性质、涉税金额、轻重程度等要素,梳理分析全市2013年度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分布情况,并依据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布标准。同时,着手制定上海税务系统案件公布办法,从市、区(县)两级公布案件标准、录入审核流程、公布方式、后续措施运用等方面对《办法》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办法》在上海有效落地实施,为上海‘四个中心’和自贸区建设保驾护航。
  “一些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开展税务检查不理解、不信任,觉得税务人员想查谁就查谁,到了企业随便看看账,补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就了事。税务稽查不透明,不公开,没有震慑力,缺乏公信力。稽查执法工作也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很多时候必须要公安人员共同参与,犯罪分子才肯低头认罪。”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稽查局综合科副科长陆炜说,“现在好了。曝光涉税违法案件,那些潜在的违法分子就不敢轻举妄动了,社会公众中对我们的工作也更加了解和支持,稽查工作也就更好开展了。”
  如果说公布纳税百强榜是弘扬正气,激发守法诚信企业的活力;那么公布涉税违法案件,就是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上海税务机关将切实贯彻执行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以更加透明、公开、高效的工作,帮助社会公众全面知晓企业经营者的诚信状况,让违法的失德失信企业寸步难行,让守法经营的纳税人一路畅通,实现经营主体的优胜劣汰,助推上海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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