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是公司的财务,近日由于自己疏忽大意,把在某酒家招待客户消费取得的发票遗失了。没有发票就无法入账,李小姐很担心,于是再次来到酒家,希望酒家能为她重新开具发票,但酒家只为她打印原发票信息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拒绝重新开具发票。李小姐对以“打印件”记账的做法存疑,无奈之下拨打了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向工作人员咨询具体规定。
 
  了解李小姐的情况后,广州地税的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解释:酒家的处理方法是正确的。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收发票网络开具的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遗失网络开具的发票,应报告税务机关,并办理挂失手续。发票未交取票方的,将遗失的发票作废或冲销后重开;发票已交取票方的,可由开票方在发票在线系统查询打印该发票信息,加盖发票专用章后交取票方作为入账凭证,不得重开发票。”由于李小姐遗失的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电子发票,因此应以公司名义登报声明作废并上报税务机关,由酒家在发票在线系统查询打印原发票信息,加盖开票方发票专用章后交公司作为入账凭证。
 
  末尾,高顿网校的小编供大家欣赏一篇心灵鸡汤:让自己成熟,学会独立,学会微笑,学会放弃不值得的感情。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