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会计行业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升,高级会计人员作为财务领域的中坚力量,其继续教育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和有针对性。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6年度南京市高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与高级会计人员密切相关的政策要点梳理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涵盖高级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所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中当然包括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职从事会计工作,只要具备高级会计职称,均需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二、学分要求与时间安排
高级会计人员与其他会计人员一样,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6年度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为: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时间跨度合理,便于高级会计人员根据自身工作安排灵活学习。
 
三、学习内容与方式
高级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岗位性质选择企业类或行政事业类课程内容。学习方式包括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其中:
企业类高级会计人员:以网络培训为主,面授为辅。单位如需组织面授培训,需提前向财政部门报备并加强管理。
行政事业类高级会计人员:可同时选择面授和网络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学分折算与认定
高级会计人员如参与以下活动,可按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分,部分情况可直接认定为90学分:
高端培训类
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江苏省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等,考核合格可折算90学分。
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亦可折算90学分。
会计考试类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高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可折算90学分。
参加国家承认的会计类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科目考试或考核,可折算90学分。
会计研究类
独立或合作完成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结项后可折算60-90学分。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每篇可折算10-30学分。
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每本可折算60-90学分。
会计活动类
担任高级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或会计专家委员会成员,可折算90学分。
参加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高端论坛、研讨会等,可折算30-90学分。
 
五、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评优等挂钩
高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纳入信用信息档案。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可能影响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
 
六、信息采集与学分登记
高级会计人员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和信息采集,否则无法参加继续教育。完成学习后,系统自动登记学分,学员可在线打印合格证书,无需另行办理手续。
 
2026年南京市高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既体现了对专业能力提升的高度重视,也为高级会计人员提供了多样化的学习路径和学分认定方式。建议广大高级会计人员提前规划学习时间,积极参与高端培训、科研活动和专业考试,充分利用学分折算政策,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为自身职业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