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6月1日起,电信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记者从我市税务部门了解到,苏州(不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有57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按2013年数据计算,涉及营业税近6亿元。
  2012年10月,苏州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来自苏州国税部门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全市(含工业园区、保税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共6.18万户,交通运输业0.89万户,占14.5%,现代服务业5.29万户,占85.5%。试点19个月累计入库营改增增值税49.8亿元。同时,统计显示,19个月累计减轻纳税人负担50.8亿元,其中减税11.6亿元,增加抵扣39.2亿元。
  在开展电信业“营改增”的准备过程中,苏州地税局借助信息手段,逐户排查管辖企业,建立待识别企业库,与企业联系确定后,筛选出属于“营改增”范围的企业,再将企业名单与国税部门对接。通过比对纳税鉴定、行业代码、经营范围等信息,积极做好对试点企业的核查。同时,预先做好对改革范围内企业发票核销准备、欠税情况的清理,保证纳税人能在规定日期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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