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征后退”与“免、抵、退”两种退税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先征后退”与“免、抵、退”两种退税方式的比较与选择来源:作者:张 民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先征后退”与“免、抵、退”是生产性出口企业的两种退税管理方式,就落实国家鼓励出口创汇的政策而言,两种方式最终结果体现的税收优惠是相同的。但具体到各家企业或企业经营的不同阶段,由于政策操作的程序不同,落实政策优惠的环节不同,对企业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比较两种退税方式对各类不同企业的影响,以便企业根据各自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退税管理方式。 一、“先征后退”与“免、抵、退”基本退税方法目前,适用“先征后退”或“免、抵、退”方式退税的生产性出口企业仅指内资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类,其他类型的出口企业不存在这个问题。 1、“先征后退”方式退税办法。 按照“先征后退”方式办理退税的企业,必须先按照增值税的管理规定依法向征税部门全额交纳税款,然后再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折算人民币按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到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税。 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金+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征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2、“免、抵、退”方式退税办法按照“免、抵、退”方式办理退税的企业,其具体操作步骤:“免”税,是指对外销(出口货物销售)部分免征本企业生产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用外销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计算上是用“全部进项税额”抵扣“内销销项税额”:“退”税,是指企业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时,在一个季度内,应退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没抵顶完的,报经退税机关批准,按有关要求计算办理退税。当如果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不足50%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出口货不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 - 退税率) 当企业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出现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①如果:出口货物销项金额×税率≥ 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那么:当期应退税额= 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② 如果:出口货物销项金额×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如果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不足50%,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先征后退”与“免、抵、退”的比较与选择 假设某企业: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a当期国内销售收入 = b当期全部销售收入 =a+b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w征税率 = x退税率 = y(在任何情况下a ≥0,b ≥ 0,w≥0,x>0,y>0) 1、该企业选择“先征后退” 当期应纳税= ax+bx-w当期应退税= ay企业本环节最终的税收负担= 当期应纳税 ―当期应退税=ax+bx-w-ay = (a+b)x-w-ay 分析:(1)该企业当期应纳税ax+bx-w,当期应退税ay;企业本环节最终的税收负担为(a+b)x-w-ay.(2)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a+b)x>w”,因缴税占用资金为:(a+b)x-w按通常出口单征全部回收需2个月时间算, 一般情况下,“先征后退”将影响资金占用为 2×[(a+b)x-w] .(3)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零或负数“(a+b)x≤w”,当期不需缴税,因此,也不存在占用资金问题。同时,按通常出口单征正常回收算,2个月后将取得应退税款ay. 2、该企业选择“免、抵、退” 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a(x-y) 当期应纳税 =bx -[w-a(x-y)] =(a+b)x-w-ay如果(a+b)x-w-ay≥ 0当期应纳税,应纳税额为(a+b)x-w-ay如果0 >(a+b)x-w-ay时该企业外销超过或等于50%(a≥b),当期应予退税,当:│(a+b)x-w-ay│ 分析:(1)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为:(a+b)x-w-ay等于企业本环节最终的税收负单。如果,(a+b)x-w-ay >0,当期应纳税;如果,(a+b)x-w-ay ≤ 0 当期纳税额为零或出现负数,将分两种情况处理:*9,当外销占全部销售50%或以上时,可能全部退税(退税额为(a+b)x-w-ay) ;也可能部分退税(退税额为ay),部分留抵(剩余部分结转下期抵扣) .第二,当外销占全部销售不足50%时,只能全部留抵(留抵额为(a+b)x-w-ay)。 (2)当应纳税额为正数,因缴税占用资金为(a+b)x-w-ay,按通常出口单征全部回收需2个月时间算,一般情况下,“免、抵、退”影响资金占用为:2×[(a+b)x-w-ay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零或负数,不存在占用资金问题。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三项结论: *9、企业无论选择“先征后退”管理方式,还是选择“免、抵、退 ”管理方式,本环节最终的增值税税收负担是相同的,都是(a+b)x-w-ay。 第二、当“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应选择“免、抵、退”:(A)当按照“先征后退”和“免、抵、退”两种方式,当期应纳税额均为正数或零时,“先征后退”影响资金占用为:2×[(a+b)x-w]“免、抵、退”影响资金占用为:2×[(a+b)x-w-ay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 “免、抵、退”比“先征后退”少影响资金占用2ay.(B)当按照“先征后退”方式,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而“免、抵、退”方式,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时,“先征后退”影响资金占用为2 ×[(a+b)x-w],“免、抵、退”不影响资金占用。所以,企业在(a+b)x>w即“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选择“免、抵、退”比选择“先征后退”更有利于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另外,除单纯增值税因素外,选择“免、抵、退”还可同时免去当期应纳税(增值税)的各种地方性附加税。 第三、当“销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进项税额”时,应选择“先征后退”。当按照“先征后退”方式,当期应纳税为零或负数(a+b)x-w≤0时,当期不需纳税,选择“先征后退”通常将在二个月后全额取得应退税款ay.而选择“免、抵、退”时,如果外销占全部销售不足50%,不予办理退税,只能结转下期抵扣;如果外销等于或超过全部销售的50%,只有在:│(a+b)x-w-ay│ >ay一种情况下,可全额办理退税,除此之外,只能部分退税,部分留抵。所以在(a+b)≤w,即“进项税额”大于或等于“销项税额”时,选择“先征后退”比“免、抵、退”,在多数情况下,应退税款可直接向国家申报取得,而不必挂帐结转下期抵扣。 从上述结论可以看出,“先征后退”与“免、抵、退”各有利弊。但是,一般说来,企业成立之初或扩展、调整阶段,出现“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情况可能较多,除此之外,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企业通常情况下,都应该是“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因此,生产性出口企业选择“免、抵、退”比“先征后退”在大多数情况下更有利。 (作者单位:青岛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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