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总会计碍情面挪公款千万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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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总会计碍情面挪公款千万获刑15年 来源: 作者:慕雨 日期:2007-11-28 字号[ 大 中 小 ] 外甥女开口向舅妈借用公款,身为县财政局总会计的吴兰珠竟为了“情面”,大开方便之门,擅自挪用财政资金1100余万元,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将自己送进了牢门。3月10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吴兰珠、裘蓉有期徒刑各15年。 1986年,年仅21岁的吴兰珠在别人羡慕的目光中成为了长兴县财政税务局的职工,5年后,转为县财政局干部。由于工作出色,她很快就被提拨为预算总会计。然而,丈夫外甥女裘蓉的一个“请求”,却将她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裘蓉是县商业银行的普通职员。1998年8月,裘蓉为上下班方便想购买一辆摩托车,因当时手头没钱,她想到了手握国库大门钥匙的舅妈吴兰珠。为得到舅妈的“帮助”,裘蓉借口弟弟经营酒店一时资金周转不灵,要借用由舅妈保管的县财政资金。由于数额不大,碍于情面的吴兰珠答应了裘蓉的请求,通过转账支票私自从县财政资金中划出2.8万元至裘蓉弟弟经营的酒店账上。 *9次“借钱”如此顺利,让裘蓉觉得自己仿佛掘到了一座“金矿”。在此后的4年多时间内,裘蓉只要开口,吴兰珠均予以了大力“支持”,“借款”数额也从一次2万余元发展到了一次二百余万元。 经查,从1998年至2002年,吴兰珠共挪用公款8次,总金额高达1100万元。案发后,两被告人及其家属退还赃款490余万元,侦查机关还从资金转出的企业或个人处追缴到赃款400余万元。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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