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价格鉴证师案例分析实例:欧米茄牌手表价格鉴定
  一、估价标的物
  一块欧米茄牌手表(表号:54385976、自动、双日历)。
  二、估价目的
  确定该手表价值。
  三、估价基准日
  1994年12月29日。
  四、估价依据
  1.京价(事)[1997]第229号文件;
  2.同档次其他品牌手表市场销售资料。
  五、估价方法和过程
  接受委托后,估价人员于1997年12月29日对上述物品进行实物勘验。该表属于欧米茄牌中档手表,使用时间较短,经检测确定成新率为92%。经过市场调查,该表国内市场没有销售,但国内市场有同档次其他品牌手表及该品牌不同档次手表销售。根据估价标的物的特点,决定采用对比法进行计算。
  经过市场调查,选取对比参照物估价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分别为13800元及10300元,而比估价标的物档次稍低与参照物同档次的欧米茄手表销售价格为8180元,用对比法计算得出全新估价标的物价值10960元。故得出该手表价值=10960×92%=10083(元)。
  六、估价结论
  经市场调查对比,确定估价标的物价值10083元(壹万零捌拾叁元整)。
  范例解析:本例涉及的欧米茄牌手表,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原购置时间及基准日期,基本为新表,按照手表一般使用年限及使用情况可以确定成新率。此类物品估价关键是选取合适的对比参照物,作估价对象的参照,这种方法对于市场难以取得价格资料的物品估价无疑是一种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