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几年就业、出国压力增加,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的人越来越多,近几年的报考人数呈持续上涨趋势,别担心,高顿小编今天为各位同学带来了最新消息——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硕士港澳台报考资格,那么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硕士港澳台报考资格有哪些?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1、3、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2、3、4、5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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