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
补贴收入的账务处理
补贴收入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根据政府补助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弥补成本或费用的形式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补助的账务处理方法是不同的。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例如,政府给予企业财政贴息以支持其建造固定资产或者购买无形资产等。企业应该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不能全部确认为当期收益,因为购买的资产涉及以后期间的收益,所以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的使用期间。
即收到补助时,企业应该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当企业使用补助购买资产时,按照资产相关内容中的处理方式编制会计分录即可,借记“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此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计提相关折旧或摊销,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到各期的损益中,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如果相关资产在处置之前还有未分摊完的递延收益,则全部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其他都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政府对企业某些特定产品由于非市场原因导致的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种补偿等,主要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的。企业应当在当期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金额确认和计量,除非企业能够找到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定额标准支付的。企业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和损失的,在初始取得时应该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得到确认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当期成本。
企业应该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企业应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如果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是为了弥补企业在以前期间已经发生的费用,则企业应该在收到补助时直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如果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中既包含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又包括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则企业应该将它们分开,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企业难以明确区分两者,则将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计入当期收益或者在以后期间分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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