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嘉峪关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自购自用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总结如下:
  从事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按企业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交的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企业应于金银首饰移送时,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 用于馈赠、赞助的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2) 用于广告的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销货费用”科目(外商投资的商品流通企业)、借记“经营费用”科目(其他商品流通企业)、借记“营业费用”科目(旅游企业),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3)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借记“应付工资”科目(外商投资企业);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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