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保山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衣食住行玩企业所得税各地政策大盘点(四)总结如下:
  ;  发文日期:2011年1月
  ⑴辽宁的规定[辽地税发[2010]3号][辽地税函[2009]27号]
  职工报销的交通费在管理费中列支,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放的交通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按职工福利费规定标准税前扣除。
  辽地税发[2010]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0-01-19
  (一)纳税人为本单位职工发放或报销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通讯补贴、误餐补助计入职工福利费,按职工福利费的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辽地税函[2009]27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9-02-25
  ⑵天津的规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津地税企所[2009]15号]
  3、为员工报销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凡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或职工福利费的,而计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发文日期:2009-3-1
  ⑶浙江的规定[浙江省国税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4、实行车改的企业,在合理的标准内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车改补贴,以及采用报销燃油费形式发放的补贴,应作为交通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
  浙江省国税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发文日期:2010-3-17
  3、交通补贴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发文日期: 2009-01-04
  ⑴辽宁的规定[辽地税发[2010]3号][辽地税函[2009]27号]
  职工报销的交通费在管理费中列支,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放的交通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按职工福利费规定标准税前扣除。
  辽地税发[2010]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0-01-19
  (一)纳税人为本单位职工发放或报销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通讯补贴、误餐补助计入职工福利费,按职工福利费的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辽地税函[2009]27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9-02-25
  ⑵天津的规定
  3、为员工报销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凡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或职工福利费的,而计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发文日期:2009-3-1
  七、 职工交通补贴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职工交通补贴,不得税前扣除,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津地税企所[2009]15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9-09-24
  ⑶浙江的规定[浙江省国税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4、实行车改的企业,在合理的标准内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车改补贴,以及采用报销燃油费形式发放的补贴,应作为交通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
  浙江省国税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发文日期:2010-3-1
  ⑷河南的规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八、问:企业的降温费、取暖费、通讯补贴有没有税前扣除标准?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交通补贴等计入职工福利费扣除。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解答》 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0-2-2
  [二]差旅费
  1、报销的差旅费
  1、广西的规定[桂地税发[2010]19号]
  [三]关于差旅费[包括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和国外费用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
  1.根据出差人员取得乘坐交通工具的发票、住宿费发票据实扣除;
  2.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按照本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及实际出差的天数计算扣除。
  3.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国外实际发生的费用,取得外国实际支出的真实凭据允许扣除。
  桂地税发[2010]19号: 关于明确若干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0-2-23
  4、天津的规定[津地税企所[2009]15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三、差旅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可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能够提供差旅起止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差旅费管理办法发放的差旅费,准予扣除。
  津地税企所[2009]1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9-09-24
  1、2008年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税前扣除问题,仍按原规定执行。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2.2009年企业差旅费扣除问题另行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发文日期:2009-3-1
  5、吉林的规定[吉地税发[2009]51号]
  2、关于差旅费扣除问题
  企业参照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补贴标准制定并实际支付的出差人员差旅费,税前允许据实扣除。
  吉地税发[2009]51号 :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发文日期:2009-3-1
  6、辽宁的规定[辽地税函[2009]27号]
  十五、关于差旅费及出差补助税前扣除标准问题
  纳税人发生的差旅费据实扣除,出差补助的扣除标准由各市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辽地税函[2009]27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9-02-25
  2、差旅费补贴
  1、广西的规定[桂地税发[2010]19号]
  [三]关于差旅费[包括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和国外费用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
  1.根据出差人员取得乘坐交通工具的发票、住宿费发票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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