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协商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依法纳税原则。
1.协商原则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合伙企业法》规定:“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守法原则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5.依法纳税原则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