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净现金流量(NCF)的计算公式和具体应用场景。
净现金流量(NCF)的计算公式
1.直接法: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营业收入净额+本期应收账款减少额-本期应收账款增加额+本期应收票据减少额-本期应收票据增加额+本期预收账款增加额-本期预收账款减少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期初数)+(资本公积期末数-资本公积期初数)
2.间接法:
净利润调整:
净现金流量(NCF)=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所得税
或者,净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营业收入-相关现金流出-折旧)×(1-税率)+折旧
应用场景和具体计算方法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根据本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变动情况计算。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和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计算。
支付的各项税费:根据损益表中的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金计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变动情况计算。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根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和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的变动情况计算。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和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的变动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