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入门基础:试用买卖

  1.视为购买的情形:
  (1)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
  (2)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
  (3)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
  2.不属于试用买卖的情形:
  (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4)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