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证券的承销

  1.证券承销采取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3.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4.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间,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雨刮器和预告购入并留所包销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