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笔记:禁止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
  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扣除标准以外或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的捐赠支出。
  6.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其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