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得各种物资,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得工器具等,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工程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