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的税率
(一)税率
试点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有4档税率,分别为17%、13%、11%和6%。具体规定如下: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主要涉及跨境提供应税服务的行为,税率为零。
(二)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