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发票税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铁路运输增值税
 
  铁路运费开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11%,小规模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