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放,也称同业存款,全称是同业及其金融机构存入款项,是指因支付清算和业务合作等的需要,由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于商业银行的款项。同业存放是指信用社以及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的存款业务.属于对公存款种类,一般情况都会对其进行利率浮动,浮动比例与银行协商。
 
同业存款
 
  一般性存款和同业存款的存款人不同,一般性存款的存款主体为单位(企业、机构)存款和个人存款;同业存款的存款主体为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1、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限制。一般存款账户自正式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2、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自主选择不同经营理念的银行,既能享受不同银行的特色服务,又可以分散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指同一营业机构)开立。
  3、同业存款是指针对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的存款业务.属于对公存款种类,一般情况都会对其进行利率浮动,浮动比例与银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