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会计处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次月缴纳税金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土地使用税如何账务处理?
 
按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的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因此,纳税人可采取预提或分期摊销的办法进行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为了核算企业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设置“管理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等账户。具体核算如下:
(1)企业采用预提方式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按月预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定期上交税款时,借记“预提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某企业经计算,每月应预提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元,每半年缴纳一次。其会计分录为:
①按月预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
贷:预提费用6 000
②定期上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时
借:应交税金——城镇土地使用税36000
贷:银行存款36000
③结转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
借:预提费用3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36000
(2)企业采用分期摊销方式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计算出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时,应借记“待摊费用”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账户;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分期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账户。
例某企业按季度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计算,该企业第一季度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8000元,已于季度初用银行存款缴纳。其会计处理为:
①计算出第一季度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
借:待摊费用1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18000
②实际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18000
贷:银行存款18000
③按月分摊时
借:管理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
贷:待摊费用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