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收方式有四种,分别是分期核实征收方法,定率征收、年终结算征收方法,单台(机)定率征收方法以及定期定率征收方法,下面跟着高顿君来了解一下吧。
增值税征收方式

一、增值税征收方式有哪些

1.分期核实征收方法

指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逐期(每期一般为一个月)结算征收应纳税款的征收方法。

2.定率征收、年终结算征收方法

在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先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率”及时计算纳税,于年度终了时再进行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的征收方法。主要适用于购销不均衡、产品品种较多但会计核算比较健全的企业。

3.单台(机)定率征收方法

根据纳税人生产单台(机)应纳税额核定征收率,由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逐期结算征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法。主要适用于产品品种单一,生产周期较长,产品消耗比例较固定的企业。

4.定期定率征收方法

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征收率计算征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法。主要适用于财务制度不健全,核算水平差的企业。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如下两种类型:

1.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2.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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