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是一个典型的资源性城市,产业结构单一,历史包袱重,可用财力有限,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较小,主要为中央、省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安排配套资金。近年来,淮南市高度重视专项资金及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2012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财税管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对现有专项资金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形成资金整体合力。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市对县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年初到位率,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市财政积极落实各项专项资金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政策,稳步进行专项转移支付清理工作,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2013年,市财政通过有序安排支出进度方式,通过加强事前、事中绩效审核,压减重复、交叉、绩效低下项目支出6.4亿元,在财力减收情况下有效保证了财政收支平衡和稳定运行;2014年市级预算编制中,市财政坚持“保基本、保民生、保运转,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从源头开始控制专项资金的增长,对历年政策进行清理,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对不同部门管理但支持方向、支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似的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对已实现阶段性工作任务、与上级现行政策相抵触、不符合市委市政府当前重点工作方向的财政政策,及时调整或废止,专项资金数量和资金预算比上年压减30%以上。同时,市财政积极支持县(区)加快经济发展,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加市对下转移支付总量,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省财政厅《做好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规范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淮南市积极贯彻落实,市财政起草了《淮南市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施工方案》,确定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实施步骤,明确了责任分工,在中央、省财政清理工作基础上,按照“明确政策、确保重点、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市级专项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进行梳理。财政专项资金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涉及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和社会事业的开展,积极稳妥、规范有效推进工作,才能防止资金分散、交叉,杜绝资金浪费和重复建设,提升专项资金及专项转移支付政策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