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消化存量债务。该县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遗留存量债务1233万元。
大力促进增收节支。优先安排社会效益好的经济项目,尽*5可能增加各项财政收入,筹集偿债资金;从严控制预算支出,对不应由财政承担的支出项目彻底“断奶”,腾出资金用于偿债。
严格控制新增举债。从2014年开始,禁止乡(镇)政府举借新债,确需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的,由县政府本级预算统筹解决。逾期未还债务的其他单位,一律不得举借新债。2014年上半年新增举债比去年同期减少645万元。
完善风险预警制度。综合运用负债率、偿债率等指标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对超过“红色警戒线”的债务单位及时发送预警函,给予债务风险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