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合理用财,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1-8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97.6亿元,为预算的68.9%,增长13.1%。其中:地方级收入66.3亿元,为预算的73.9%,增长18%;中央级收入27.6亿元,为预算的57%,增长4.2%;出口货物退增值税3.7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2.1%。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含市开发区,下同)完成30亿元,为预算的76%,增长14.4%;县级完成48.7亿元,为预算的64.6%,增长10%;区级完成18.8亿元,为预算的70.2%,增长19.8%。分部门情况:国税部门完成31.3亿元,为预算的57.1%,增长0.6%;地税部门完成51亿元,为预算的78.4%,增长28.3%;财政部门完成15.3亿元,为预算的70%,下降0.7%。
  (二)财政支出情况。1-8月份,全市财政总支出累计完成186.1亿元,为预算(含上级追加,下同)的77.9%,增长17.9%。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38.4亿元,为预算的73.2%,增长68.4%;县级完成110.3亿元,为预算的77.1%,增长8.3%;区级完成37.4亿元,为预算的86.2%,增长12.6%。部分重点支出情况:教育支出31.2亿元,增长1.9%;科学技术支出1.5亿元,增长5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亿元,增长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亿元,增长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亿元,增长19.8%;节能环保支出4.4亿元,增长179.9%;城乡社区支出6.8亿元,增长32.7%;农林水支出30.1亿元,增长5.9%;交通运输支出20.2亿元,增长104.9%;住房保障支出12.9亿元,增长26%。
  (三)横向比较情况。从收入总量看:我市财政收入总量居全省各地市第10位,与同期位次相同;与同类市相比,居第2位,比宿州市多21亿元,比亳州市多17.5亿元,比阜阳市少25.6亿元。从收入增幅看:我市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各地市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居各地市第6位,较同期上升4个位次;与同类市相比,居第2位,比亳州市高2.4个百分点,比宿州市高0.8个百分点,比阜阳市低1.2个百分点。从地方收入进度看:我市地方级财政收入进度高于全省各地市评价进度3.5个百分点,居各地市第6位,较同期上升6个位次;与同类市相比,居第2位,比亳州市高5.1个百分点,比宿州市高2.5个百分点,比阜阳市低0.4个百分点。从支出进度看:我市财政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各地市平均进度5个百分点,居各地市第2位,较同期上升9个位次;与同类市相比,居第1位,比阜阳市高6.4个百分点,比宿州市高4个百分点,比亳州市高0.9个百分点。从支出增幅看:我市财政支出增幅高于全省各地市平均增幅4.7个百分点,居各地市第3位,较同期上升4个位次;与同类市相比,居第1位,比阜阳市高2.9个百分点,比亳州市高1.4个百分点,比宿州市高1个百分点。
  (四)收支运行主要特点。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单月实现收入在9.5亿元-15.5亿元之间,没有出现大起大落;各月累计收入均超过序时进度,为完成全年目标打下了坚持基础;各月累计收入增幅均在13%以上,实现较为均衡增长。二是收入质量得到提升。全市累计实现税收收入77.3亿元,同比增长17%,高于财政总收入增幅3.9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9.2%,较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较1-7月提高0.1个百分点;地方级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较1-7月提高0.2个百分点。三是地税收入完成较好。全市地税收入增幅高达28.3%,完成进度超序时进度11.7个百分点,其中市直地税收入累计完成14.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8%,提前四个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四是支出进度不断加快。全市财政支出进度超序时进度11.2个百分点,除市开发区外,其他各县区支出均快于序时进度,其中金安、裕安、霍山、金寨进度在80%以上。同时,民生支出保障更加有力,全市累计财政民生支出157.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84.4%,较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
  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从收入形势看,持续增收后劲不足。一是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1-7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进出口总额、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增幅较上年同期均有明显回落。受经济下行影响,我市铁矿采选、白酒销售等重点行业不景气,主体税种中增值税、消费税税收同比分别下降2.1%和13.2%;国税部门及霍邱、霍山、叶集、市开发区完成收入未达到序时进度,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十分困难。二是重点企业贡献乏力。前8个月市财政重点监控的61户企业累计完成税收25.4亿元,同比仅增长2.4%,增幅较1-7月下降0.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迎驾集团、开发矿业、金日盛矿业生产经营困难局面难以扭转,三户企业合计减少税收1.54亿元,形成很大的收入缺口;另一方面是受市场影响,金徽物资、野马制衣等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今年以来几乎无税收。三是减免政策造成减收。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扩围、简并增值税征收率等政策,直接造成财政减收;“营改增”试点持续扩围,增值税抵扣链条延伸,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征收率下调等,造成明显的减税效应,预计因税种改革全年减税1亿元左右;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又将造成一定减收;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影响非税收入增长。四是房地产形势不容乐观。受房地产市场调控、公众观望情绪浓厚等影响,我市房地产行业形势越来越严峻,1-7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仅增长7.2%,较同期下降22.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加之部分房地产企业扫尾或注销,预计年内我市房地产市场投资、交易下滑局面有可能持续,进而影响税收增长。
  (二)从支出形势看,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一是新增配套压力有增无减。今年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秸秆禁烧、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七老”补助发放等资金投入力度,由于有些项目配套资金年初没安排,无疑增加了各级财政支出的压力。二是偿还政府性债务压力越来越大。随着政府性债务偿还高峰期的到来,各级财政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偿债压力。由于当前土地市场不景气,完成土地出让收入目标困难,加剧了各级财政资金调度的困难。三是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度高。我市各级支出较多地依赖上级转移支付实现,部分县区80%以上支出仍然依赖上级财政,财政自给能力较弱,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我市的部分项目支出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年内几个月,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人大有关决议要求,贯彻落实好全省市县(区)财政局长座谈会精神,着力解决财政收支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加大改革力度,推动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确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紧紧围绕全市全年141.71亿元的财政收入目标,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力争实现全年超收。一是加强收入分析,认真研究国家和省重大财税政策调整动态,四季度再召开一次财税形势分析会议,落实好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二是加大收入调度力度,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县区、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税种,确保三季度末全市收入进度达到75%以上,尽力缩小霍邱、霍山等县区收入缺口。三是严格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同时注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非税收入占比不高于上年。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财税库银联席会议机制,实行财政收入月通报制度,四季度县区每月召开一次组织收入工作联席会议。五是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利用,进一步扩大综合治税工作成果。
  二是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完成好各项改革重点任务,力争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二是以构建“一主六辅”的政策体系为目标,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尽快制定财政支持六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密切关注营改增扩围改革,加强对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的研究,紧盯消费税、煤炭资源税、房地产税等改革。四是全面开展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公平的纳税环境。五是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全面推开。六是协同推进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科技、教育、养老等相关领域的改革。
  三是认真落实有关财税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政策、研究政策、落实政策,真正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促进信息消费,推动养老、健康、文化创意和设计等服务业发展。二是大力支持经济发展,认真兑现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奖励资金、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驱动奖补资金等各类扶持政策,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三是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重大农田水利建设、城乡公路建设等项目,探索公私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公益性项目的投入。四是继续落实好各项减税、减费政策,及时兑现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作了保障各项民生项目支出,切实履行好财政部门的应尽职责。一是认真开展就业政策总结评估,及时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加快就业创业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大力支持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三是认真落实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四是加快推进37项民生工程实施,坚持以强化调度为重点加快实施进度、以严格标准为底限确保政策落实、以推行试点为先行加强建后管养机制建设、以合力推动为保障提升管理水平、以严格考核为手段促进整体推进。
  五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强化债务、金融等管理,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严守经济运行的底线。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6个配套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和融资项目审批卡管理,认真落实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核算及月报制度。三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自还准备工作,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四是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融资项目审批卡》制度,控制新增债务,将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五是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债务统计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
  六是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预算绩效和监督,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机制。一是创新推进预算编制工作,按照2015年预算编制方案,早编、细编预算,做到市县同步,确保高质量地完成预算编制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支出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月度分析,落实好预算执行部门会商、追踪问效、考评通报制度,确保各类资金尽快拨付到县区和项目。三是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动态分析,认真落实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确保2014年结余结转规模较上年压缩15%以上。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建立预算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财政监督局全程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引入中介机构参与评价,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尽快出台我市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五是推进市县两级部门决算公开,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将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到位,密切关注公开后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六是强化财政监督,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以“突出三个重点、强化四项监管、完善五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新机制,积极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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