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广泛接受舆论监督,是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部门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同时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为此,市财政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一是核准数据。决算信息公开前,督促各部门严格根据部门决算定稿数及批复数,全面梳理本部门决算公开基础数据,做好2013年度预、决算数据及上下年度间数据的分析、比对工作。二是统一格式。为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看懂决算公开的情况,制作了市本级决算公开模板,进一步统一公开格式和形式,细化决算公开的内容。三是集中公开。确定本级决算公开时间为9月19日当天,各部门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本部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一天内公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