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下决心开展公有房屋土地集中管理。区财政局在南京市率先开展公有房屋土地“集中管理、账户统设、票据统管、公开招租、动态监管”的管理模式。出台了《栖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集中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栖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出租管理的意见》、《栖霞区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权招租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并采取“开展资产清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出租招标管理机制、加强核算管理、规范合同、设置专管员”等六项措施,规范了公房出租散乱无序的状况,同时,盘活了存量资产。截止目前,完成公房招租面积4.31万平方米,年租金2098.83万元。到期续租18宗面积3.21万平方米的房屋,经再公开招租后,年租金由原来的888.81万元增长到1706.21万元,同比增长91.97%。
二是花大力加强行政事业资产基础管理与动态管理。重点在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建立、产权管理,以及资产配置、处置、收益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出台《南京市栖霞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区、街道、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综合系统的规定;着力构建“纵横联网、动态控制、多元应用、综合管理”的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融入财政信息化平台,持续进行了资产信息系统升级和功能研发,实现了“资产卡片自动登记及自动账务处理”功能优化,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循环反馈机制,贯通了“财政国资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动态监管网络;财政部门根据系统核查单位资产存量,对部门单位配置资产超标的原则上不予批准,以倒逼机制约束单位必须不断完善系统数据,加强了资产“入口”源头管理。超标准配置、随意配置的现象得能有效控制。结合信息系统应用,开展了区属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产权登记业务。
三是用能人提升资产管理领导协调与服务监督水平。区财政局对财政资产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定期召开资产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提出有关要求,较早就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纳入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配备得力的业务骨干和专业信息技术力量。分管领导经常直接听取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困难。财政局资产管理人员经常上门服务,现场指导,不厌其烦地帮助部门单位解决信息系统使用、资产事项办理等工作问题。同时,财政局还建立了资产管理联络员制度,每年对部门单位进行资产管理专门培训和工作交流。通过努力,财政资产管理工作面貌大为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