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政法规工作的重点方面:
一是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厅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区法治财政工作指导,深入推进全市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
二是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财政宣传月为平台,组织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六进”活动,做好“法治快车”宣传、局公众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财政干部法制业务培训,落实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方案。
三是加强各项法规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做好清理和后评估,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推动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进程序、文书进案卷。做好财政涉法典型案例评析,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政策执行力评价工作。
四是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做好法律咨询协调服务,配合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