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保障范围。村级经费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村干部报酬包括定补干部和误补干部报酬,以及村支书、主任和会计的社会保险费,办公经费指必要的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费等,其他必要支出指村内卫生防疫、垃圾收集费、征兵、计划生育、党员远程教育终端维护费、困难户慰问、弱势群体特困补助等。全区以村均9.5万元标准予以安排,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
二是严格支出标准。(1)村干部工资:支书15000元/年,主任、会计13500元/年,误补干部不超过5人,补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村干部养老保险6000元,支书、主任和会计各2000元。(2)村级办公经费:按每村12000元/年安排。(3)报刊费:按每村2000元/年安排。(4)其他支出:包括村内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村终端点管理维护、困难户慰问、弱势群体特困补助等等其他必要支出,由各镇在安排村干部报酬及办公经费后资金尚有结余的情况下结合行政村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超编村干部的报酬及镇下派到村任职的镇干部工资福利,治安联防费、招待费等不得在村级中开支。
三是严格实行镇财政报账制。区财政根据年初预算方案按季及时拨付资金到各镇财政专户,严格实行封闭运行。由各行政村会计按季将所有支出的正式票据交镇农经办初审,签署意见后送财政所审核,符合要求的报镇长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财政按季进行财政检查,对专户管理、资金支付、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管,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镇村整改到位,确保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凡因抵扣、挪用、截留村级经费影响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