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财政局分别就2013年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试点工作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镇村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班子,专人负责项目建设,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确保项目质量,相关镇和项目实施村要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施工,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区、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三是加强资金监管。重点要求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预决算制度,按照项目规划做好项目预算,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组织财务决算。区住建局、财政局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四是加快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节点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在8月底前完工,镇村完成初步验收,同时申请区级验收。9月初,区住建、财政局联合对相关镇的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形成区级验收报告,并申请市级验收。
目前,列入面上示范村的淳溪镇薛城村、漆桥镇荆溪村已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80%以上,特色样板示范村砖墙镇木樨村正抓紧完善项目规划设计,对照省定建设标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项目实施村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推进,力争打造出体现高淳特色的项目亮点。通过村庄规划建设示范,该区积极探索农民收入有增加、生活品质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农村综合改革新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