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查处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淮南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民生工程专项督查的通知》(淮纪〔2014〕5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生工程专项督查。


  市纪委抽调专人组成专项督查组,以各部门、县区在自查自纠阶段提交的17项民生工程基础数据库为依据,按一定比例随机选取受益对象,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入户询问等方式开展重点督查,了解民生工程受益对象的真实情况,查看民生工程资金发放情况。


  对重点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掩盖违纪违规现象的部门或县区,市纪委将依据《淮南市民生工程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淮纪[2013]1号)相关规定,严肃治理,并追究市牵头实施部门、县区政府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专项督查的开展,有力的推动了民生工程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保证了民生工程实施成果让全市人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