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信息报送要求。修订完善了《201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制度》,制定了民生工程信息宣传工作单独奖惩办法。采取以质量定评比的原则,以“信息采用数”作为考评任务量,树立起民生工程信息宣传“人人有指标,时时抓落实”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信息宣传质量。


  二是创新专项督查方式。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民生工程专项督查的通知》(淮纪〔2014〕5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生工程专项督查。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入户询问等方式,对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据《淮南市民生工程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淮纪[2013]1号)相关规定,严肃治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创新管养资金绩效管理。出台了《淮南市民生工程管养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将管养资金的制度、筹措、申报、审拨、监督、账务等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完善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管养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