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南市财政部门坚持按时公布年度财政预算决算,适时公布预算执行情况、民生工程、财政重点投入等信息,将追加预算、财政项目向社会公开,并创新开展了“参与式预算”和“竞争性项目评审”工作,多措并举打造阳光财政,提升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绩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对我国289个城市财政透明度综合评价后,给出城市透明度排名,淮南以126.57分位居第24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决定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要详细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健全公开工作指导性意见和办法,全面、深入推进地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中央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1246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淮财预[2014]117号),决定从2014年起,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公开部门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根据公开工作安排,经与市公开办共同研究,定于4月30日,统一时间同步公开2014年市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淮南市2014年市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体明确,范围全面,内容细化,步调统一”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平稳扎实开展。
主体明确。预算部门作为本部门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等工作。财政部门会同市公开办负责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