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按照勤俭节约、保障必需的原则,淮南市财政局重新修订了《淮南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淮财行〔2014〕67号)。经淮南市政府同意后印发,从2014年3月1日开始实行。2014年6月6日上午政治学习期间,淮南市财政局集中学习《新办法》。行政科结合实际讲解《新办法》的内容,及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财政人员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认真理解《新办法》文件精神,以做好后期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