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及重点社会保障类财政专户资金支出管理,确保社保资金安全、规范,淮南市财政局加强和完善了社保基金申报、拨付程序。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预拨下月、清算上月”的原则,按照下月用款计划填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拨款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以正式报告向市财政局申报。二是市财政部门收到用款申请后,按资金审批流程,履行审核、报批程序;经淮南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履行拨款程序。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社保经办机构、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