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在落实区县重点办好1-2所公立医院投入责任的同时,兼顾已有债务化解和新增项目债务管控,指导区县财政完善预算编制,探索全口径医院收支管理,加强公立医院运行成本控制,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医疗设备采购等纳入年初预算统筹。二是完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补偿、基本药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基本保障政策,加大对适宜新技术推广、特色专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投入,支持试点区县稳步试点。三是提高筹资水平。立足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增强基金共济能力;配合物价部门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结构,健全政府、医院、个人共担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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