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学会关于申报2014-2015年度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的通知:
  按照财政科研重点项目委托方要求,经广泛征集相关单位意见,现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财政科研重点课题(见附件1)。希望有意者积极与重庆市财政学会联系。
  一、申报资格
  (一)为了保障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提高财政科研成果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一般应由财经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组成科研重点课题组联合申报。
  (二)财经理论工作者一般应具有财经教育背景,长期从事财经领域相关研究,研究成果在财经领域有一定影响或被党政部门决策采纳,并具有主持、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实际工作者应为长期从事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相关的财政工作人员,并具有一定的财政科研能力。
  (三)为了保障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的时效性,提高财政科研成果质量,原则上有以前年度财政科研重点项目未完成的或未通过评审的课题组成员,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组成科研项目组。财经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部门联系人(见附件1)取得联系后,由财经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组成科研项目组联合申报。
  (二)填写项目申请书。《重庆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三)单位审核。项目组将项目申请书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指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特别是对以往承担财政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科研项目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报送材料。将单位审核合格的“重庆财政科研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纸质件和电子件报市财政学会。
  (五)审核通过。市财政学会对材料的合规性和申报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审查后,择优确定科研项目组组织实施。
  三、申报时间
  2014年8月27日至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阳薇   电话:67575545
  重庆市财政学会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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